院各部门:
根据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孙玲等同志职务的通知》(息人常﹝2017﹞13号),息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7年7月12日通过,任命高俊、祁晨曦、许倩、孙玲、于亚丽、杨晓鹏、赵林兰7名同志为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院政治处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