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部门:
根据信阳市委组织部《关于侯琳等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信组干调﹝2017﹞10号),我院卢眷秋同志调到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工作;
根据息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张平等同志调动工作的通知》(息组干调﹝2017﹞2号),我院易刚同志调到县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工作。
院政治处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