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涉密设备管理,确保分级保护工作顺利通过测评,特制定此办法。
一、添置涉密设备,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计财科登记资产台帐、保密办审批、粘贴涉密标识、录入涉密设备台帐后,由信息化部门负责接入内网并记录相关信息报保密办。
二、报废涉密设备,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信息化部门确认符合报废条件、保密办审批、删除相关标识和台帐信息后,交计财科统一处理。
三、更换涉密设备,履行完报废手续后办理添置手续。
四、需要安装软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保密软件、打印机软件等),应填写软件安装申请表;重做系统的,填写操作系统重新安装申请表。
五、需要维修的,应填写设备和介质维修管理记录表。
六、涉密设备包括所有接入内网的设备或存储涉密资料的其他介质(台式电脑、笔记本、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保密U盘、身份认证key等)。
附件:1、添置涉密设备申请表
2、设备和介质报废登记表
3、软件安装申请表
4、操作系统重新安装申请表
5、设备和介质维修管理登记表
息县人民检察院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