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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书记、检察长  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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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促发展 整装再出发
作者:  时间:2019-08-12  新闻来源:  【字号: | |
 息县检察院采取四种措施,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2019年4月10日下午成功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推进会、新任命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宣誓仪式,会上宣布了新任部门负责人的任职、全体人员岗位调整、调整院领导分工等决定,并启用了新的部门印章,此次会议标志着该院内设机构改革顺利落地。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息县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院司法改革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息县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并承报上级院审批,依法开展内设机构的改革活动。

二、做好思想工作

院党组多次集中组织学习省院《关于推进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传达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为改革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院党组针对部门领导职数减少和人员流转进退的情况,开展多层次深入谈话,经过谈心交流,先前年纪较大的部门负责人均表示愿意主动退出本院内设机构改革后部门领导职务竞争。制定了干警岗位选择志愿表,为干警提供了充分表达岗位选择意向的机会,也为院党组顺利进行岗位人员调整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稳妥推进部门中层干部选任

为有序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在改革方案未取得省院批复的情况下,根据本院属于设立八个内设机构部门的基层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息县检察院部门正职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向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请示后,先行启动部门正职选任工作,为此次改革提前筹划,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在改革方案得到批复后,再启动部门副职选任工作。息县检察院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部门正职动员会,经过笔试、竞职演讲、民主测评三个环节,顺利完成了本院八个部门正职的选任工作。于4月10日下午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推进会,顺利完成此次改革。

四、按照人岗相符原则进行岗位调整

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的内设机构职能调整;结合部门负责人和一般干警择岗意见;确保各部门工作的连续性;“老中青”干警结合;根据干警个人意愿,特长和工作需要微调的五个原则,确定一般干警的去留。并按照有关规定举行了新任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

会后开展了任前集体谈话,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息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树奎向新任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开展了廉政教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才远在集体谈话中对新任的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提出了殷切希望,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讲政治,把方向;二是讲团结,出力量;三是讲学习,当好标杆;四是讲奉献,奋发作为;五是讲廉洁,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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