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法,嬴来公诉满堂彩;为民兴检 ,撑起检察一片天。 此联是息县检察院公诉科长陈刚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用正义之声诉公道的真实写照。
要办铁案就必须拿出铁的证据。这是陈刚坚持的办案准则。在常年办理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中,他经过不断摸索总结,针对审查证据提出了“三盯法”,即是盯住应依法排除的存疑和非法证据,盯住应积极补正的瑕疵证据,盯住应全面分析的矛盾证据,直至得出唯一的正确结论。
2012年6月,陈刚在审查起诉刘某故意杀人案时,发现一个叫许振湖的人涉嫌共同犯罪,也可能是该案的主犯,遂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将许振湖抓捕归案。许振湖到案后,陈刚又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相关证据。2013年6月,信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振湖无期徒刑。
得到了杀人犯判刑的消息,受害人的亲属对陈刚充满了感激,逢人便说,这个叫陈刚的检察官办案认真,能把跑了十几年的杀人犯揪出来。
追诉像许振湖这样的漏犯得益于陈刚的明察秋毫,又得益于他不放过任何疑点的办案习惯,这是同事们对陈刚的评价。
作为主诉检察官,我们的职责就是法律监督,既要严厉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又要敢于监督、从严监督,不枉不纵,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陈刚常说的一句话,也是这样做的。
被告人易豪、魏涛因犯盗窃罪经法院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九年。经过审查分析,陈刚认为他们盗窃物品价值均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法院对他们二人的量刑适用法律错误,属于量刑畸重,于是便提出抗诉意见。2014年5月,信阳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以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易豪、魏涛二人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
正是执着地追求正义之声,陈刚自担任科长三年来,带领其他干警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200余件,准确率达到100%,也没有引发涉检涉诉信访案件,公诉工作进入信阳市检察机关先进行列,他也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多次受到党委政府的表彰。
“我热爱检察事业,更热爱公诉工作,尤其喜欢出庭的感觉。因为那一刻,我感受到了神圣和正义!”这是陈刚心中的愿望,也是他对检察事业最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