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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重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时间:2014-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机关重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专项监督:让百姓吃得放心

  全国检察机关上半年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421件2087人 起诉4262件6371人 

  近日,麦当劳、肯德基等知名快餐连锁店的肉类供应商——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变质等劣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事件被媒体曝光。上海市三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反渎职侵权部门立即派员介入调查,了解事件相关情况。上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密切关注食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调查进展,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保障食品安全。

  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重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月至6月,共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421件2087人,起诉4262件6371人。

  监督立案一跟到底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健康。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严峻形势,今年2月底,最高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8个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下称“专项监督活动”),集中精力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排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线索,加大监督移送、立案的力度,切实防止以罚代刑。

  据最高检侦查监督厅负责人介绍,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检察机关既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了一批案件线索,又监督公安机关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同时,对于监督的案件逐案登记、跟踪到底,及时了解掌握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判决情况。对监督立案的重大案件,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跟踪催办,防止立而不侦、久侦不结。

  据了解,今年以来,最高检挂牌督办了69起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并适时派员督查各地落实情况。各地检察机关也选择了一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合力拓宽案件线索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由于缺乏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之间的办案信息交流和协调配合,特别是信息共享平台未普遍建立,检察机关对一些案件情况不知情、不了解,不能及时开展立案侦查监督工作。

  据介绍,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检察机关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制售假劣药品的高发区域、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作坊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同研究针对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途径和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另外,我们在调研和督查中还发现,各地存在执法标准不一、证据衔接难的问题。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对相关问题理解和认识不一致,案件证据标准把握上有分歧,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侦查监督厅负责人说。

  据了解,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相关罪名及立案标准、审查逮捕证据标准认识不统一的问题,检察机关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如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办案指引》,印发全区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参照执行。

  突出查办渎职犯罪

  3月20日,经江苏省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丰县商业总公司生猪屠宰乡镇稽查大队刘波等4名执法人员,以食品监管渎职罪分别判处一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该案源于丰县检察院在办理李雷子大量收购病死猪售卖一案时发现,刘波等人在明知镇上定点屠宰点不具备定点屠宰运行的条件,且存在大量站外宰杀生猪、违规加盖定点屠宰检验章的情况下,仍向定点屠宰点收取“票钱”后放任私屠滥宰行为。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多发,与一些部门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一些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包庇纵容有着较大关系。”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指出。

  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渎职犯罪291人。记者采访了解到,最高检将继续把严肃查办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相关的职务犯罪作为开展惩治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专项工作中重点部署,突出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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