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院公诉科召开周集体学习 自我院筹办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以来,公诉科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其中,周集体学习制度已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执行。 3月18日下午,公诉科全体干警在416办公室举行集体学习。首先是干警邢强汇报了参加“检察文秘写作人才研修班”的学习情况,接着干警刘彦君领学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然后科长陈刚领学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渎职侵权刑事案件中严格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座谈纪要》,最后集体讨论了冯云龙交通肇事案、徐浩等三人抢劫案。 通过这次周集体学习,公诉科全体干警更加重视检察文稿的创作,更加准确理解新实施的司法解释,更加保障了案件办理质量,也为我院的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贡献了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