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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案管办首次启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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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1日,我院案管办工作人员在登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时,通过流程监控发现2起审查逮捕案件距离期限届满还差1天,根据省市院《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对案件承办人发起预警提示,随即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此2起案件进行口头预警提示。案件承办人在收到预警提示后立即调整案件办理进度,确保案件及时办结,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办理期限预警提示功能与以往的人工统计操作相比更加便捷高效,有效解决了以往案件流程监控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我院案管办与技术部门通力合作,积极与上级运维人员进行请示沟通,解决了系统配置和操作问题,使得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功能得以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了信息化手段在案件流程监控上的技术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