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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的拔“刀”相助

时间:2013-1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要命的拔“刀”相助

江西省一初中学生何某某见同学在教室里被人欺负,竟拔“刀”相助,将另一名劝阻的同学刺死。日前,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检察以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对在教室刺死同班同学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批准逮捕。

经查,2013年9月9日晚18时许,东乡某中学初中部学生何某某(14岁)正准备上晚自习,其同学熊某某也在一旁玩耍。这时,与熊某某原有积怨的社会青年乐某某进入教室殴打熊某某,双方随之对打起来。

何某某见状欲上前帮忙,被乐某某的同村老乡也是何某某的同班同学乐某拦住,叫其不要多管闲事。随即,何某某便从口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乐某左胸部捅了一刀,致其心脏破裂,最终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看到这则消息,不禁让检察官们感到痛心。校园暴力、未成年人犯罪的出现应引起我们深刻反思,我们的学校教育不能只关注学生成绩,更应注重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当前河南信阳检察院在全市选派200名政治理论水平高、专业知识精、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的检察干警作为法制副校长,他们的履职将为净化校园法制环境、减少校园暴力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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